发文标题: 关于做好会计师事务所2021年度报备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财办会[2022]5号
发文部门: 财政部办公厅
发文时间: 2022-3-7
实施时间: 2022-3-7
法规类型: 事务所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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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深圳市财政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
  根据《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和监督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97号)等相关规定,现就做好会计师事务所2021年度报备工作通知如下:
  一、报备方式与报备时间
  会计师事务所2021年度报备实行网上报备。报备网址为财政会计行业管理网(acc.mof.gov.cn),报备时间为2022年3月15日至2022年5月31日。
  二、会计师事务所年度报备内容
  (一)对本次报备情况的简要说明(含对报备内容真实性、完整性的承诺),以及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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