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印发2021年度金融企业财务决算报表[证券类]的通知
发文文号: 财金[2021]122号
发文部门: 财政部
发文时间: 2021-12-30
实施时间: 2021-12-30
法规类型: 企业年度财会决算
所属行业: 金融证券、保险业
所属区域: 中国
阅读人次: 3433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有关中央金融企业:
  为了做好2021年度金融企业的财务决算工作,及时掌握全国证券类金融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资产质量等基础情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国务院令第287号)、《企业会计准则》、《金融企业财务规则》(财政部令第42号)、《金融企业绩效评价办法》(财金〔2016〕35号)等有关规定,我部制定了《2021年度金融企业财务决算报表(证券类)》及编制说明。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套报表的构成及填报范围
  本套......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


修正:

查看下载附件请到http://jrs.mof.gov.cn/gongzuotongzhi/202201/t20220128_3785709.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