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
发文文号: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3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
发文时间: 2022-3-4
实施时间: 2022-1-1
失效时间: 2024-12-31
法规类型: 城市维护建设税优惠政策 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 房产税优惠政策 耕地占用税优惠政策 教育费附加 其他税费 印花税优惠政策 资源税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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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持续推进减税降费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发展,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的公告》(2022年第10号),现就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以下简称“六税两费”)减免政策有关征管问题公告如下:
  一、关于小型微利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的适用
  (一)适用“六税两费”减免政策的小型微利企业的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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