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的公告
发文文号: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0号
发文部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发文时间: 2022-3-1
实施时间: 2022-1-1
失效时间: 2022-12-31
法规类型: 城市维护建设税优惠政策 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 房产税优惠政策 耕地占用税优惠政策 教育费附加 印花税优惠政策 资源税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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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为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现将有关税费政策公告如下:
  一、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以及宏观调控需要确定,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可以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二、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已依法享受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其他优惠政策的,可叠加享受本公告第一条规定的优惠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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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有关税费政策的公告
发文文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2号
发文部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发文时间:2023-8-2
实施时间:2023-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