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哈尔滨市税务局关于2021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有关问题的提示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哈尔滨市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22-2-25
实施时间: 2022-2-25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哈尔滨
阅读人次: 2503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尊敬的纳税人:
  您好!为帮助您顺利完成2021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9〕79号)的有关规定,现对我市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有关事项温馨提示如下。
  一、纳税申报期限
  2021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将于2022年5月31日截止,请您遵期准确申报,完成税款的多退少补。年度中间停止经营活动的,在停止经营活动后60日内完成年度企业所得税申报并办理税款的多退少补。
  二、申报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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