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天津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管理的通知
发文文号: 津财债务[2021]64号
发文部门: 天津市财政局
发文时间: 2021-12-10
实施时间: 2021-12-10
法规类型: 债券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天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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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人民政府、市级相关部门:
  为确保我市政府专项债券资金合规使用,充分发挥专项债券带动扩大有效投资、保持经济平稳运行的重要作用,防范政府债务风险,近期我们对中央文件规定的禁止类事项进行了梳理,更新了专项债券管理使用负面清单,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同时结合近期工作中发现的一些问题,就进一步规范政府专项债券项目管理提出如下要求,请各区各部门切实负起属地属事责任,一并抓好落实。
  一、严把投向领域
  严格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和财政部规定的投向领域使用专项债券,不得用于租赁住房建设以外的土地储备类项目,不得用于偿还债务,不得用于一般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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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专项债券管理使用负面清单(2021年版).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