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做好2021年度国有企业财务会计决算报告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财资[2021]176号
发文部门: 财政部
发文时间: 2021-12-31
实施时间: 2021-12-31
法规类型: 企业年度财会决算 日常财务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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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有关中央预算单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
  为进一步夯实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制度基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企业财务通则》、《企业会计准则》、《国有资产报告编报工作暂行办法》等有关法规制度,现就编报2021年度国有企业财务会计决算报告工作(以下称《决算报告》)通知如下:
  一、编报范围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境外所有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和城镇集体企业(以下简称企业,不含一级金融企业)均应按本通知规定的统一格式编制并向财政部门报送《决算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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