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深圳市民政局关于做好社会组织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确认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22-2-15
实施时间: 2022-2-15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深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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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民政局、大鹏新区统战和社会建设局,各市级社会组织: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事项的公告》(2020年第27号,以下简称《27号公告》)要求,就做好社会组织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确认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1.已确认2020—2022年度、2021—2023年度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社会组织,应当报送经审计的2021年度专项信息报告。
  2.首次确认2022—2024年度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社会组织,应当报送经审计的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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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附件1:社会组织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确认系统申报操作指引.docx    
附件2: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事项的公告(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民政部公告2020年第27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