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办理2021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
发文文号: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
发文时间: 2022-2-8
实施时间: 2022-2-8
法规类型: 个人所得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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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为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要求,切实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合理有序建立健全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制度,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现就办理2021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以下简称年度汇算)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年度汇算的内容
  2021年度终了后,居民个人(以下称纳税人)需要汇总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以下称纳税年度)取得的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的收入额,减除费用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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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1.个人所得税税率表(综合所得适用).pdf    
2.个人所得税年度自行纳税申报表(A表、简易版、问答版).pdf    
3.个人所得税年度自行纳税申报表(B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