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人民政府,长白山管委会,长春新区、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管委会,各县(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办、各直属机构,驻吉中直有关部门、单位: 《吉林省营商环境优化提升实施方案(2021)》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1年4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吉林省营商环境优化提升实施方案(2021)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要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培育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