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吉林省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吉政发[2021]25号
发文部门: 吉林省人民政府
发文时间: 2021-11-26
实施时间: 2021-11-26
法规类型: 财经相关法规-其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吉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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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州)人民政府,长白山管委会,长春新区、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管委会,各县(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办、各直属机构:
  现将《吉林省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吉林省人民政府
  2021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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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吉林省市场主体住所 经营场所 登记管理办法.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