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同意在鄂尔多斯等27个城市和地区设立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的批复
发文文号: 国函[2022]8号
发文部门: 国务院
发文时间: 2022-1-22
实施时间: 2022-1-22
法规类型: 财经相关法规-其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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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内蒙古自治区、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江西省、山东省、湖北省、广东省、四川省、云南省、陕西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商务部:
  你们关于设立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的请示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在鄂尔多斯市、扬州市、镇江市、泰州市、金华市、舟山市、马鞍山市、宣城市、景德镇市、上饶市、淄博市、日照市、襄阳市、韶关市、汕尾市、河源市、阳江市、清远市、潮州市、揭阳市、云浮市、南充市、眉山市、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宝鸡市、喀什地区、阿拉山口市等27个城市和地区设立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名称分别为中国(城市或地区名)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具体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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