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天津市人社局天津市医保局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关于疫情期间办理社会保险费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文文号: 津人社局函[2022]7号
发文部门: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22-1-26
实施时间: 2022-1-26
法规类型: 社会保障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天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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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医疗保障局、税务局,有关单位:
  为妥善解决疫情防控期间社会保险费经办及缴费问题,促进复工复产,保障参保人员权益,现将2022年1月份办理社会保险费业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用人单位(含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下同)、灵活就业人员、城乡居民可通过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www.hrss.tj.gov.cn)、天津市企业网上业务经办大厅、天津人力社保手机APP、天津税务单位社保费管理客户端、天津市电子税务局(https://etax.tianjin.chinatax.gov.cn)、天津税务APP、银联&ld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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