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宁波市税务局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22年1月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申报缴纳的通告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宁波市税务局 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文时间: 2022-1-25
实施时间: 2022-1-25
法规类型: 养老保险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宁波
阅读人次: 3627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为推进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制度在我市平稳落地,现明确我市参保用人单位暂按缴费比例15%申报缴纳所属期为2022年1月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
  特此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宁波市税务局 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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