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开展银行函证试点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财会[2022]5号
发文部门: 财政部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人民银行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文时间: 2022-1-28
实施时间: 2022-1-28
法规类型: 业务管理
所属行业: 社会服务业--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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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有关中央企业,有关会计师事务所,有关银行业金融机构: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财务审计秩序促进注册会计师行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1〕30号)要求,进一步规范银行函证业务,提升审计质量和效率,财政部、人民银行、国资委、银保监会、证监会联合在部分上市公司、会计师事务所和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银行函证试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试点目标、范围和时间
  积极推进银行函证业务的规范化、集约化、数字化,加强函证过程控制,切实解决个别函证不实、效率不高等问题。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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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试点名单.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