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将一批省级行政职权事项调整由成都市及7个区域中心城市实施的决定
发文文号: 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349号
发文部门: 四川省人民政府
发文时间: 2021-10-13
实施时间: 2021-10-13
法规类型: 行政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四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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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将一批省级行政职权事项调整由成都市及7个区域中心城市实施的决定》已经2021年9月29日四川省人民政府第8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1年12月1日起施行。
  省长 黄 强
  2021年10月13日

  四川省人民政府
  关于将一批省级行政职权事项调整由成都市及7个区域中心城市实施的决定

  为推进实施我省“一干多支、五区协同”“四向拓展、全域开放”战略部署,进一步深化&ldq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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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由成都市及7个区域中心城市实施的省级行政职权事项目录.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