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片区管委会实施首批省级管理事项的决定》的决定
发文文号: 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344号
发文部门: 四川省人民政府
发文时间: 2020-12-29
实施时间: 2021-3-1
法规类型: 财经相关法规-其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四川
阅读人次: 1220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片区管委会实施首批省级管理事项的决定〉的决定》已经2020年12月7日四川省人民政府第5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
  代理省长 黄强
  2020年12月29日

  四川省人民政府
  关于修改《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片区管委会实施首批省级管理事项的决定》的决定

  为确保法制的统一性,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省政府决定对《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中国(四川)自由贸......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