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的实施意见
发文文号: 皖政办[2020]22号
发文部门: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文时间: 2020-12-24
实施时间: 2020-12-24
法规类型: 就业及下岗再就业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安徽
阅读人次: 1291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的意见》(国办发〔2020〕27号)精神,全面强化稳就业举措,落实保居民就业任务,经省政府同意,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积极拓宽灵活就业发展渠道
  (一)鼓励引导个体经营。持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提供便捷高效的咨询、注册服务。全面推行个体工商户简易登记和“智能审批”,实行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申报承诺+清单管理”登记,有效释放场所登记资源。引导劳动者以市场为导向,依法自主选择经营范围。......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