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中国[安徽]自由贸易试验区特别清单的决定
发文文号: 皖政[2021]36号
发文部门: 安徽省人民政府
发文时间: 2021-7-28
实施时间: 2021-7-28
法规类型: 财经相关法规-其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安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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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中国(安徽)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总体方案》),省政府决定在中国(安徽)自由贸易试验区(以下简称自贸试验区)实施89项省级经济社会管理事项基础上,再实施省级权力事项48项、省级公共服务事项39项,实行行政权力中介服务便利化改革事项36项,建立自贸试验区特别清单。实施区域按照《总体方案》中明确的实施范围执行。
  一、充分认识自贸试验区特别清单的重要作用。自贸试验区特别清单是坚持“赋权增服提效”一体推进,以下放省级管理权限为核心,专门服务保障自贸试验区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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