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农村综合改革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浙财基[2022]1号
发文部门: 浙江省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22-1-12
实施时间: 2022-3-1
法规类型: 财政补贴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浙江
阅读人次: 2002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市、县(市、区)财政局(宁波不发):
  为规范和加强农村综合改革补助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推动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有关农村综合改革发展的决策部署,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21〕36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省财政厅对《浙江省农村综合改革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浙财基〔2018〕19号)进行了修订,现将修订后的《浙江省农村综合改革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浙江省财政厅
  2022年1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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