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辽宁省资产评估协会关于收缴2021年度会员会费有关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辽评协[2021]7号
发文部门: 辽宁省资产评估协会
发文时间: 2021-10-29
实施时间: 2021-10-29
法规类型: 综合管理法规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辽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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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资产评估机构:
  根据《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关于报送2020年度行业财务报表及交纳2021年度会员会费有关工作的通知》(中评协办〔2020〕56号)和《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关于减免2021年应交本级会员会费有关事项的通知》(中评协办〔2021〕22号)精神,经省财政厅批准并由省评协四届四次理事会审议通过,现就收缴2021年度会员会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费标准及减免政策
  2021年度资产评估机构应交会费的计算标准按照《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会费管理办法》(中评协〔2019〕16号)相关规定执行。
  省评协决定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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