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辽宁省资产评估协会关于进一步做好资产评估师挂名执业整治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辽评协[2021]9号
发文部门: 辽宁省资产评估协会
发文时间: 2021-12-22
实施时间: 2021-12-22
法规类型: 人员管理法规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辽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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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相关资产评估机构及资产评估师(不含大连):
  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资产评估行业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财资函〔2021〕12号)、《辽宁省财政厅开展资产评估行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辽财办资〔2021〕80号)的相关要求,通过各机构及资产评估师自查自纠、数据比对、电话告知等方式,分批对全省1380名资产评估师的专职执业情况进行了逐一核查,目前已清理(转非、注销)75人。
  为加快做好挂名执业整治工作,根据财政部专项整治工作要求,经研究,对部分机构及人员未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或未做出选择的需在规定时间节点前报送材料。具体要求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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