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做好2022年公司债券信息披露有关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上证函[2022]77号
发文部门: 上海证券交易所
发文时间: 2021-1-21
实施时间: 2021-1-21
法规类型: 企业债券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阅读人次: 1765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市场参与人:
  为贯彻落实注册制以信息披露为中心的理念,切实提高债券市场信息披露质量,真实反映发行人资信水平,促进资源有效配置,塑造债券市场诚信生态,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挂牌转让规则》(以下简称《挂牌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公司债券持续信息披露》(以下简称《持续信息披露指引》)及其他相关业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现就做好2022年公司债券信息披露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关于信息披露一般规定......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