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浙江证监局关于废止《浙江证监局拟上市公司辅导工作监管指引[2018年4月修订]》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22-1-7
实施时间: 2022-1-7
法规类型: 证券其他法规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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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辖区拟上市公司、相关中介机构:
  2021年9月30日,中国证监会发布《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监管规定》(证监会公告〔2021〕23号),对辅导监管工作进行了统一规定。
  我局辅导监管工作将按照《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监管规定》执行,原《浙江证监局拟上市公司辅导工作监管指引(2018年4月修订)》废止。
  特此通知。
  浙江证监局
  2022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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