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加强中小学校食堂财务管理的意见
发文文号: 鲁教财发[2021]1号
发文部门: 山东省财政厅 山东省教育厅
发文时间: 2021-3-23
实施时间: 2021-5-1
失效时间: 2025-4-30
法规类型: 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法规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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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教育(教体)局、财政局:
  为进一步加强全省中小学校(含幼儿园,下同)食堂财务管理,规范食堂收支行为,严肃财经纪律,不断提高食堂财务管理水平,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高度重视财务管理工作
  学校食堂要以服务师生为宗旨,坚持“公益性、非营利性”原则,坚持“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原则。各市要高度重视中小学校食堂财务管理工作,结合当地实际,制定中小学校食堂财务管理办法,规范学校食堂收支行为和会计核算工作。学校食堂财务管理实行法人负责制,校长是第一责任人;食堂财务纳入学校财务统一管理,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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