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山东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关于印发《山东省重点产业链尖端技术人才奖励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鲁工信技[2021]170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 山东省财政厅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21-8-9
实施时间: 2021-9-9
失效时间: 2024-9-8
法规类型: 财经相关法规-其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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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各市税务局,各有关单位:
  现将《山东省重点产业链尖端技术人才奖励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山东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
  2021年8月9日

  山东省重点产业链尖端技术人才
  奖 励 办 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加大重点产业链尖端技术人才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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