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监管局关于印发《山东省省级企业应急转贷引导基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鲁工信发[2021]3号
发文部门: 山东省财政厅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21-8-31
实施时间: 2021-9-1
失效时间: 2024-8-31
法规类型: 政府性资金|基金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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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济南和青岛民营经济发展局、财政局、地方金融监管局(金融办),人民银行(山东省)各市中心支行、分行营业管理部,各银保监分局,银行机构:
  为贯彻落实《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支持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的通知》(鲁政发〔2018〕21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鲁政发〔2018〕26号),健全完善全省企业应急转贷服务体系,规范运营省级企业应急转贷引导基金,积极为民营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提供应急转贷服务,依据《关于建立企业应急转贷基金的指导意见》(鲁金监字〔2019〕15号),我们对有效期满的《山东省省级企业应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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