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山东省统计局关于印发《山东省统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通知
发文文号: 鲁统字[2021]80号
发文部门: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21-11-9
实施时间: 2021-12-10
失效时间: 2026-12-9
法规类型: 统计法规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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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统计局:
  为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省统计局制定了《山东省统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并经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
  山东省统计局
  2021年11月9日

  山东省统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

  第一条 为依法履行统计行政执法职责,规范统计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以下简称《统计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定本裁量基准。
  第二条 本裁量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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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山东省统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