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山东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山东省融资租赁公司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鲁金监发[2021]8号
发文部门: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21-12-1
实施时间: 2022-1-1
失效时间: 2023-12-31
法规类型: 租赁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山东
阅读人次: 975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现将《山东省融资租赁公司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尽快传达至县级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和辖内融资租赁公司。
  山东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2021年12月1日

  山东省融资租赁公司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我省融资租赁行业的监督管理,规范融资租赁公司的经营行为,防范经营风险,促进融资租赁行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银保监会关于印发......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