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重新明确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鲁发改成本[2021]1074号
发文部门: 山东省财政厅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21-12-17
实施时间: 2022-1-1
失效时间: 2025-12-31
法规类型: 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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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人防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国家计委等四部委《印发关于规范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收费的规定的通知》(计价格〔2000〕474号)、《山东省人民防空工程管理办法》(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32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现将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收费标准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凡符合《山东省人民防空工程管理办法》、《山东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规范人民防空工程设计参数和技术要求的通知》(鲁防发〔2019〕7号)等相关规定,经批准易地建设防空地下室的城市规划区内新建民用建筑项目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应建防空地下室的建筑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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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山东省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收费标准.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