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关于推广应用“跨省异地电子缴税费”业务的通告
发文文号: 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通告2022年第3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22-1-17
实施时间: 2022-1-17
法规类型: 税款征收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海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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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为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方便纳税人、缴费人申报缴纳各类税费,进一步提高税费款缴库效率,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决定自2022年2月1日起在全省范围内正式推行跨省异地电子缴税费业务。
  一、 “跨省异地电子缴税费”介绍
  “跨省异地电子缴税费”是指在不改变现行属地管理、税费就地入库征缴及预算管理体制下,对开展跨省经营活动需在注册地以外的地区 (以下简称“经营地”)申报缴税费,且未在经营地开立银行账户的纳税人,支持其通过财税库银横向联网电子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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