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交易业务指南第3号-信用保护凭证》的通知
发文文号: 深证上[2022]38号
发文部门: 深圳证券交易所
发文时间: 2022-1-12
实施时间: 2022-1-12
法规类型: 债券及衍生品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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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场参与人:
  为便于市场参与者了解和熟悉信用保护凭证业务,规范信用保护凭证业务各环节操作流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信用保护工具业务管理试点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信用保护工具业务指引》等有关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制定了《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交易业务指南第3号——信用保护凭证》,现予发布实施。
  特此通知
  附件: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交易业务指南第3号——信用保护凭证
  深圳证券交易所
  2022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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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交易业务指南第3号——信用保护凭证.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