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发行与承销业务指南第4号-创业板首发并上市业务办理》的通知
发文文号: 深证上[2021]977号
发文部门: 深圳证券交易所
发文时间: 2021-9-30
实施时间: 2021-9-30
法规类型: 发行上市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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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场参与人:
  根据业务发展需要,本所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与上市指南》进行了修订,并更名为《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发行与承销业务指南第4号——创业板首发并上市业务办理》,现予发布,自2021年10月1日起施行。其中,关于规范信息披露费用的相关内容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本所2020年7月3日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与上市指南》(深证上〔2020〕595号)同时废止。
  特此通知
  附件:
  1.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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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发行与承销业务指南第4号——创业板首发并上市业务办理.pdf    
2.创业板发行上市申请文件.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