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河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河南省民政厅关于2021年度—2023年度公益性社会组织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等有关名单的公告
发文文号: 河南省财政厅公告2021年第6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 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民政厅
发文时间: 2021-12-28
实施时间: 2021-12-28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河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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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按照《财政部税务总局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事项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民政部公告2020年第27号)及《财政部税务总局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确认有关衔接事项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民政部公告2021年第3号)有关要求,现将有关名单公告如下:
  一、2021年度—2023年度符合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组织名单
  1.河南省正商教育基金会
  2.河南省河南农业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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