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印发《“十四五”大小兴安岭林区生态保护与经济转型行动方案》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改振兴[2022]14号
发文部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
发文时间: 2022-1-5
实施时间: 2022-1-5
法规类型: 环境保护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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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内蒙古自治区、黑龙江省发展改革委、林草局:
  为贯彻落实《大小兴安岭林区生态保护与经济转型规划(2021—2035年)》的要求,进一步明确“十四五”时期大小兴安岭林区生态保护和经济转型的重点任务,国家发展改革委、林草局会同相关部门编制了《“十四五”大小兴安岭林区生态保护与经济转型行动方案》。
  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 家 林 草 局
  2022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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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十四五”大小兴安岭林区生态保护与经济转型行动方案》.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