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信息披露工作考核》的通知
发文文号: 深证上[2022]23号
发文部门: 深圳证券交易所
发文时间: 2022-1-7
实施时间: 2022-1-7
法规类型: 监管措施及处罚、处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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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场参与人:
  为优化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体系,结合监管实践,本所对《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考核办法(2020年修订)》进行了修订,并更名为《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信息披露工作考核》,现予以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风险分类管理办法》(深证上〔2020〕785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工作考核办法(2020年修订)》(深证上〔2020〕795号)同时废止。
  特此通知
  附件:
  1.深圳证券交易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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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1.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信息披露工作考核.pdf    
2.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信息披露工作考核》的说明.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