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推广应用电子证照的通知
发文文号: 沪市监法规[2022]10号
发文部门: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22-1-7
实施时间: 2022-1-7
法规类型: 登记注册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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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市场监管局,临港新片区市场监管局,市局有关处室、执法总队、机场分局、信息应用研究中心、行政服务中心,市大数据中心市场局团队:
  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电子证照推广应用工作的通知》和市场监管总局《电子营业执照管理办法(试行)》要求,为拓展电子证照在各领域的应用,提升企业活动和群众生活便利性,推动本市市场监管工作数字化转型和政务服务优化,现就本市市场监管部门推广应用电子证照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完成本市市场监管部门电子证照制作、归集和发放。本市市场监管部门政务服务事项需发放证照的,应当按照统一标准规范要求制发电子证照,并同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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