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免收注册地在陕西省等地上市公司2022年相关费用的通知
发文文号: 上证发[2022]17号
发文部门: 上海证券交易所
发文时间: 2022-1-13
实施时间: 2022-1-13
法规类型: 证券综合法规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阅读人次: 11546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市场参与人:
  为支持陕西、河南、天津地区应对新冠疫情,发挥资本市场支持实体经济加快恢复发展功能,经研究决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减免下列项目收费:
  一、免收注册地在陕西省、河南省、天津市的上市公司2022年上市初费和上市年费。
  二、本所指导下属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免收注册地在陕西省、河南省、天津市的上市公司2022年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服务费。
  特此通知。
  上海证券交易所
  二〇二二年一月十三日

......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