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修订《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临时公告格式模板》的通知
发文文号: 北证办发[2021]34号
发文部门: 北京证券交易所
发文时间: 2022-1-7
实施时间: 2022-1-7
法规类型: 股票 上市公司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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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场参与主体:
  为落实《公开征集上市公司股东权利管理暂行规定》(证监会公告〔2021〕44号)的有关规定,进一步规范公开征集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上市公司股东权利的行为,本所对《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临时公告格式模板》中的第14号—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格式模板、第17号—公开征集股东权利公告格式模板进行了修订,现予以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上述公告格式模板可至本所官方网站“法律规则”下的“服务指南”栏目查询。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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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1.第14号—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格式模板.docx    
2.第17号—公开征集股东权利公告格式模板.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