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公布《出口许可证管理货物目录[2022年]》的公告
发文文号: 商务部海关总署公告2021年第50号
发文部门: 海关总署 商务部
发文时间: 2021-12-31
实施时间: 2022-1-1
失效时间: 2022-12-31
法规类型: 对外经贸 综合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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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货物进出口管理条例》《消耗臭氧层物质管理条例》《货物出口许可证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现公布《出口许可证管理货物目录(2022年)》(以下简称为目录)和有关事项。
  一、许可证的申领
  (一)2022年实行许可证管理的出口货物为43种,详见目录。对外贸易经营者出口目录内所列货物的,应向商务部或者商务部委托的地方商务主管部门申请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许可证》(以下简称出口许可证),凭出口许可证向海关办理通关验放手续。
  (二)出口活牛(对港澳)、活猪(对港澳)、活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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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出口许可证管理货物目录(2022年).pdf    
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关于公布《出口许可证管理货物目录[2023年]》的公告
发文文号:商务部公告2022年第40号
发文部门:海关总署,商务部
发文时间:2022-12-30
实施时间:2023-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