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全力做好2022年春运工作的意见
发文文号: 发改运行[2021]1931号
发文部门: 公安部 共青团中央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国家气象局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铁路局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交通运输部 民航局 全国总工会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上述未列部门 文化和旅游部 应急管理部
发文时间: 2021-12-29
实施时间: 2021-12-29
法规类型: 财经相关法规-其他
所属行业: 交通运输、仓储及邮电通信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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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经信委(经信厅、工信厅)、交通运输厅(局、委)、公安厅(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局)、文化和旅游厅(局)、卫生健康委、应急管理厅(局)、市场监管局(厅、委)、气象局、总工会、团委,各地区铁路监督管理局,民航各地区管理局,各铁路局集团公司,交通运输部各直属海事局:
  2022年春运将从1月17日开始,2月25日结束,共计40天。2022年是我国踏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重要一年,春运期间将举办北京冬奥会,下半年将召开党的二十大,做好春运工作意义重大。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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