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天津市资产评估协会关于减免2021年度会费的通知
发文文号: 津评协[2021]61号
发文部门: 天津市资产评估协会
发文时间: 2021-12-28
实施时间: 2021-12-28
法规类型: 综合管理法规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天津
阅读人次: 786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资产评估机构:
  按照《天津市资产评估协会章程》相关规定,天津市资产评估协会以通讯方式召开了四届四次理事会,会议决定减免我市资产评估行业2021年度会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减免标准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减税降费重大决策部署,深化“放管服”改革,提升服务会员能力和水平,持续巩固减轻全市资产评估机构会费负担的成果,助力行业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关于减免2021年应交本级会员会费有关事项的通知》(评协﹝2021﹞22号)以及市评协理事会四届四次会议决议,决定对我市资产评估......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


相关附件:
2021年度资产评估行业会费返还汇款信息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