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江苏省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苏财会[2021]308号
发文部门: 江苏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发文时间: 2021-12-23
实施时间: 2021-12-23
法规类型: 注协行政管理
所属行业: 社会服务业--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
所属区域: 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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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设区市、县(市)财政局,各会计师事务所、分所:
  为进一步做好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工作,我厅根据近年来我省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工作的实践,以及征求各有关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对原有的《江苏省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办法(试行)》(苏财会〔2014〕21号)进行了修订。现将修订后的综合评价办法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江苏省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办法
  江苏省财政厅
  2021年12月23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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