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上海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03年度财务会计信用等级年度鉴定的通知
发文文号: 沪财会[2004]31号
发文部门: 上海市财政局
发文时间: 2004-4-9
实施时间: 2004-4-9
法规类型: 会计信用等级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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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主管局、控股(集团)公司,各区县财政局,各财税分局:
  根据《上海市财务会计信用等级管理试行办法》(沪财会〔2004〕27号)的规定,现将开展2003年度财务会计信用等级年度鉴定(以下简称年鉴)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年鉴由主管财政机关负责,主要根据《上海市财务会计信用等级管理试行办法》规定的评定内容和评定标准,具体复核、鉴定单位2003年度财务会计信用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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