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印发《关于企业破产程序涉税问题处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发文文号: 豫高法[2021]368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21-12-10
实施时间: 2021-12-10
法规类型: 征收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河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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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全省各中级人民法院、基层人民法院,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辖市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税务局:
  现将《关于企业破产程序涉税问题处理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报告省法院和省税务局。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
  2021年12月10日

  关于企业破产程序涉税问题处理的实施意见

  为优化我省营商环境,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提高破产案件办理效率,为困境企业重整创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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