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披露相关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北证办发[2021]31号
发文部门: 北京证券交易所
发文时间: 2021-12-27
实施时间: 2021-12-27
法规类型: 上市公司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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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上市公司、保荐机构、会计师事务所:
  为妥善做好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53号——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报准则》)《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及时做好年度报告预约工作
  上市公司应提前确定披露时间,由保荐机构在业务支持平台提交预约申请。上市公司应根据预约时间披露,尽量减少变更情况。如需变更披露时间的,应提前5个交易日提出变更申请,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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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1.上市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内容与格式模板.docx    
2.上市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模板.docx    
3.上市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审阅要点表(保荐机构事前审阅).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