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境内外证券交易所互联互通存托凭证登记结算业务实施细则[公开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的通知
发文文号: 中国结算发字[2021]210 号
发文部门: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发文时间: 2021-12-24
实施时间: 2021-12-24
法规类型: 证券其他法规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阅读人次: 1173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市场参与主体:
  为落实中国证监会关于境内外证券交易所互联互通存托凭证业务有关部署,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对《上海证券交易所与伦敦证券交易所互联互通存托凭证登记结算业务实施细则(试行)》进行了修订,形成《境内外证券交易所互联互通存托凭证登记结算业务实施细则(公开征求意见稿)》,现面向各市场参与主体公开征求意见。如有意见和建议,请于2022年1月16日(周日)前反馈至本公司。
  特此通知。
  联系人:陆匡妍;庞克俭
  电话:010-50938841;010-5......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


相关附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境内外证券交易所互联互通存托凭证登记结算业务实施细则[公开征求意见稿].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