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保护修复的实施意见
发文文号: 冀政办字[2021]156号
发文部门:
发文时间: 2021-12-20
实施时间: 2021-12-20
法规类型: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阅读人次: 1710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人民政府,雄安新区管委会,省政府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保护修复的意见》(国办发〔2021〕40号)精神,经省政府同意,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第十次党代会精神,以“塞罕坝精神”为引领,围绕我省&ldquo......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