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印发《“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文文号: 环固体[2021]114号
发文部门: 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国家邮政局 农业农村部 全国供销合作总社 商务部 上述未列部门 生态环境部 文化和旅游部 中国人民银行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发文时间: 2021-12-10
实施时间: 2021-12-10
法规类型: 环境保护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阅读人次: 1723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生态环境厅(局)、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财政厅(局)、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委、局、城管委、城管局、绿化市容局)、农业农村(农牧、畜牧、兽医、渔业)厅(局、委)、商务主管部门、文化和旅游厅(局)、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局(厅、委)、统计局、机关事务管理部门、邮政局、供销合作社;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各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税务局;各银保监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稳步推进“无废......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


相关附件:
“十四五”时期 “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