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印发 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水效标识的产品目录[第三批]及淋浴器、净水机水效标识实施规则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改环资规[2021]1755号
发文部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水利部
发文时间: 2021-12-2
实施时间: 2022-7-1
法规类型: 财经相关法规-其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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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水利(水务)厅(局)、市场监管局,中国标准化研究院:
  根据《水效标识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原质检总局2017年第6号令)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市场监管总局组织制订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水效标识的产品目录(第三批)》及《淋浴器水效标识实施规则》《净水机水效标识实施规则》,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淋浴器水效标识实施规则》《净水机水效标识实施规则》自2022年7月1日起实施,2022年7月1日前出厂或进口的产品,可延迟至2023年7月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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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水效标识的产品目录(第三批)》.pdf    
《淋浴器水效标识实施规则》.pdf    
《净水机水效标识实施规则》.pdf